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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江苏通州:加大对低碳经济项目奖励力度 | | 发布日期:2010-3-12 | 江苏通州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,进一步加大对低碳经济项目扶持力度,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向低碳经济领域。
对设备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减污等项目,根据实施项目先进性程度,按实际投资额(淘汰落后设备按淘汰规模)的4%—6%给予补助。对属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项目,或达到国际先进且效果明显的项目,按投资额的15%给予补助。对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,按企业实际投资额的4%—6%给予补助。对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企业、清洁生产试点企业,通过组织实施规划并完成阶段验收合格的,给予4-8万元奖励。对节能、节水、节约资源等先进企业,给予2-4万元奖励。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的当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重点用能企业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监测和审计计划的,每完成1家奖励1万元。重大项目当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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